******有限公司2025年安全防护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LJC******8
******有限公司2025年安全防护车辆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养护作业车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标项 | 标项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一 | 安全防撞车 | 辆 | 6 | 20.73 | 19.29 | 115.74 | 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
二 | 小型垃圾收集车 | 辆 | 2 | 10.3 | 9.79 | 19.58 | 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
三 | 小型路面养护车 | 辆 | 2 | 11.53 | 10.95 | 21.9 | 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
4.投标人的资格: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拟招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同一品牌设备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名义申请)。
4.2若以代理商为投标人的,应具有所投品牌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4.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4.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记录:在公开网站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公告期限: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
6.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和地点:
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有限公司二楼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17:0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街道疏港快速路与稠义路交叉口。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复印件(若以代理商为投标人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声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
(5)企业简介、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号)等资料。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14:00。
******街道疏港快速路与稠义路交叉口),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2025年4月14日14:00。
******街道疏港快速路与稠义路交叉口)。
10.业务咨询:
******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冯闪
联系电话:0579-******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卫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