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乙烷回收项目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招标编号:NZZ240920-3815-028922) ,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提供装卸车或定量装车智能化系统有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清晰的证书复印件,如著作权登记证书非投标人拥有,则需同时提供拥有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或压力/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证(提供清晰的证书复印件)。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来(2021年9月-2024年9月)至少3套定量装车智能化提升或智能化监管系统工程且已成功应用的业绩证明(业绩中的提升项目须至少包括安全联锁控制系统),并提交对应的技术文件、实际供货清单(提供的参数应包括:规格、型号、用户名称和地点、数量、供货年份以及使用情况)、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无充分实际应用的产品将不被采用。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集成商视同为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提供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完全满足以下事项: ①日常生产建设中出现涉及该产品的各项情况问题,供应商24小时之内响应,技术人员48小时之内到场; ②承诺按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数字化交付资料; ③承诺中标通知书下发5个日历日内完成技术协议签订,技术协议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返资工作; ④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技术要求及项目交货期要求; ⑤承诺装车系统智能化提升与原定量装车橇相互兼容,可实现无缝互联互通。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9月10日11时30分 至 2024年9月21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28 ******有限公司 ******银行濮阳分行中原油田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有限公司"。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9000.00元(人民币),但本次招标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存在法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需补缴投标保证金19000.00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拒不补缴,招标人将予以追缴。 3.根据石工建工单物〔2023〕30 号工单要求,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600 元/包。因系统限制******有限公司/************128电汇补充缴纳剩余500元,并保留汇款单原件及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便开标后查验。如投标人未完成全部汇款或无法提供汇款单原件或复印件,将否决其投标资格。(请汇款时备注:投标人名称或该标的名称或编号)。 4.标书费如需开具发票,请在付款后三天内办理。填写《发票开具申请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过期不予补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晓鹏 联系人: 蔺枫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