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小额、零星工程项目施工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义乌市。
2.工程规模:小额工程是指预算 10 万元以下、5 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有限公司小额、零星工程项目施工。
3.工程质量:合格
4.工期要求:2024-2025年度暂定为正式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报名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使用有效期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可按专业多人提供)。
3、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6、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类、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8:30至11:30;13:30至16:5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方式
************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U盘或光盘),资料工本费现金100元,出售概不退还。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五、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可按专业多人提供),项目经理B类证书;
5、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投标人2024年4月29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7、《资质延续承诺书》(尚未取得新的有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提供),注:后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名单(投标人所在页)、企业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服务-热门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的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联系单(含联系人、电话、邮箱);
9、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应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现场评分法》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
******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其他:
1.开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最后五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代表在签到最后五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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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吴志健 联 系 人:龚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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