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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分选场)EPC+O招标公告

大渡口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分选场)EPC+O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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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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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分选场)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渡口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分选场)已由******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8-500104-04-01-445297进行备案,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代理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渡口区跳磴镇建桥CN55-5-1号地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一条年处理量60m3的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生产线,一条年处理10m3装修垃圾分选线,一条年产150万吨的再生无机料生产线,两条年产4000万块的再生砖生产线;项目用地面积约25832.4㎡,总建筑面积约13840㎡。建构筑包括:再生骨料破碎筛分厂房、成品制备厂房、(原料)堆料仓、办公楼各一栋,晾晒场、停车场各一个。主要新建建筑:1)再生骨料破碎筛分厂房约6054㎡,2F、檐口高度13.5m,最大跨度20m2)成品制备厂房约6217㎡,1F,檐口高度12m,最大跨度20m3)办公楼约994㎡,2F,建筑高度11.7m。建设内容:包括厂房、生产线、设备、除尘系统、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本项目采用采取EPC+O模式,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并在经营期25年满后归还区政府指定部门或国有企业。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47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工作内容:中标人按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进行限额设计,在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结合地形地貌、废弃物处理标准要求以及项目情况对建筑物、构筑物、环境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功能性要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相关行业设计标准、项目报建要求、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要求、竣工验收标准等;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以及完成各类评审会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并提供设计全过程经济指标测算、造价控制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范围为准,同时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设计范围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完成备案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等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范围为准,同时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实施范围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3)总承包管理: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 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 协调配合完成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审核; 完成综合调试、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及工程质量缺陷 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

4)运营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垃圾接收与预处理、分选、分类与储存、运输与外协、污染控制、安全管控等,运营期内应无条件保证大渡口区内建筑装修垃圾的接收。

2.5 工期要求:

1)总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运营期:项目完工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5年。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施工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施工工作内容的单位,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和 1.4.2 条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3-19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3-21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07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金桥路8号 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海康路106号1-1
联系人: 严老师 联系人: 王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 联系电话: ******
传真: 传真: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
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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