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人民政府令第106******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人民政府综合信息指挥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21日。
******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